专业访谈:{新城平台}未来趋势,为切实防范化解风险,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根据《宜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生产加工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自3月13日起,
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行动,检查中发现以下单位存在较为突出的火灾隐患,现予以曝光。请各火灾隐患单位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整改期间确保消防安全,整改情况及时报当地消防救援部门备案。
2、部分室外消火栓锈蚀,生产车间一处安全出口标志未保持完好,部分灭火器未保持完好;
5、员工宿舍楼梯间转角处堆放大量可燃杂物;厨房部分花线使用不当且未穿管保护;
3、消防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2022年下半年至今尚未开展消防培训及演练;
3、液化石油气罐的使用、存储不规范,未实行封闭式管理,未设置防倾倒设施;
4包装仓库照明灯具未采用防撞击保护措施;木工车间电器设备未采用防爆处理;
1、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未厘清消防管理职责、未落实防火巡查、检查;
4、抽查2号仓库未设置室内消火栓,车间烟感防尘罩未摘取,部分灭火器放置位置不易取用;
1、危化品(正乙醇、乙醇等)未采用金属桶储存,未分区存放,未设立危化品性质说明
3、包材仓库存放甲类物品,中间仓库未设置防火分隔,出入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3、自动消防设施未进行年度检测,无检测报告,未聘请消防维保公司进行维保;
4、一室内消火栓箱内无消防水枪,部分应急照明灯损坏,水泵房内未配置灭火器;
七、湖北红旗中益特种线、线缆车间室内消火栓现场试水,压力不足;一处室内消火栓损坏;
6、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标准;(配电箱下方有可燃物、电线、日常防火巡查未按要求开展。
3、一楼安全出口(后门)疏散门开启方向不对,疏散通道上设空气压缩机、机笼,影响疏散;
5、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GB50116-2013第6.1.3条);
7、管道上擅自开设空调用水管道(GB50084-2001第8.0.1条);
4、部分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车间内疏散指示标志不足,未保持视觉连续性,仓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
1、配电房内未设置二氧化碳灭火器,应设置(增设)感温探测器;部分应急照明灯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