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_顺盈平台注册_首页
当前日期时间
公司:顺盈平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电 话:400-822-1255
联系人:韩诗选
网址:www.zyykwudao.com
邮 箱:595588519@qq.com
地 址:北京顺盈娱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首页![大摩注册]!首页
作者:an888    发布于:2023-12-28 20:26    文字:【】【】【

   顺盈注册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或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或零售,均视为制造;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本门类包括机电产品的再制造,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的产品达到与原有新产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

  指以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或一定混合材,经研磨设备(水泥磨)磨制到规定的细度,制成水凝水泥的生产活动,还包括水泥熟料的生产活动

  指粘土、陶瓷砖瓦的生产,建筑用石的加工,用废料或废渣生产的建筑材料,以及其他建筑材料的制造

  指用于建筑、筑路、墓地及其他用途的大理石板、花岗岩等石材的切割、成形和修饰活动

  指用于隔热、隔音、保温的岩石棉、矿渣棉、膨胀珍珠岩、膨胀蛭石等矿物绝缘材料及其制品的制造,但不包括石棉隔热、隔音材料的制造

  指任何形态玻璃的生产,以及利用废玻璃再生产玻璃活动,包括特制玻璃的生产

  指具有钢化、单向透视、耐高压、耐高温、隔音、防紫外线、防弹、防爆、中空、夹层、变形、超厚、超薄等某一种特殊功能或特殊工艺的玻璃制造

  指用于放大镜、显微镜、光学仪器等方面的光学玻璃,日用光学玻璃,钟表用玻璃或类似玻璃,光学玻璃眼镜毛坯的制造,以及未进行光学加工的光学玻璃元件的制造

  指以平板玻璃为材料,经对其进行镀银、镀铝,或冷、热加工后成型的镜子及类似制品的制造

  指用于建筑物的内、外墙及地面装饰或耐酸腐蚀的陶瓷材料(不论是否涂釉)的生产活动,以及水道、排水沟的陶瓷管道及配件的制造

  指专为工业、农业、实验室等领域的各种特定用途和要求,采用特殊生产工艺制造陶瓷制品的生产活动

  指以粘土、瓷石、长石、石英等为原料,经破碎、制泥、成型、烧炼等工艺制成,主要供日常生活用的各种瓷器、炻器、陶器等陶瓷制品的制造

  指以粘土、瓷土、瓷石、长石、石英等为原料,经制胎、施釉、装饰、烧制等工艺制成,主要供欣赏、装饰的陶瓷工艺美术品制造

  指以石英、长石、瓷土等为原料,经制胎、施釉、装饰、烧成等工艺制成的实用陶瓷的制造,以及其他未列明的陶瓷制品的制造

  指以石棉或其他矿物纤维素为基础,制造摩擦制品、石棉纺织制品、石棉橡胶制品、石棉保温隔热材料制品的生产活动

  指以炭、石墨材料加工的特种石墨制品、石墨烯、碳素制品、异形制品,以及用树脂和各种有机物浸渍加工而成的碳素异形产品的制造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参照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 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4.1 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T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4.2 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为了便于识别,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国资发改革规[2023]41号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建市规[2023]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高法[2021]74号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

  渝财规[2022]10号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

  十中法[2023]37号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危困企业精准识别及保护机制》的通知

  黔地税发[2007]65号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

  工信厅科函[2023]235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实际经营收入”是否包含分包款?

  第四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开幕,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中国提三点倡议

  《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调研分析报告》发布,京东、阿里巴巴、恒力位居榜单前三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预缴,“实际经营收入”是否包含分包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国发[2023]13号 国务院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升级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解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升级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解读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2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部分

  财资[2022]136号 财政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条款失效]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条款废止、调整]

  财税[2009]5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条款修订]

  国税发[2009]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部

  财税[2016]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国统设管函[2018]74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国统字[2002]44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1]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

  财库便函[2012]129号 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正确填报和审核部门决算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标的通知

  银发[2015]309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7号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统字[2017]213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办设管字[2018]93号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网络版)的通知

  国统字[2018]111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办字[2018]52号 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兴行业登记并使用新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通知

  国统字[2019]44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

  国统字[2019]66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

  国税发[1995]171号 国家税务总局 文化部关于印发《演出市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条款失效]

相关推荐: